7.对于参与灭火的人员的嘉奖
牺牲的14名消防干警5名油库职工都被追认为烈士;
青岛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区授予阎正连等38人“灭火勇士”的称号;
给刘韬再等23人记大功;
王卫东等172人记功;
命名青岛市公安局等17个单位为“黄岛油库灭火抢险有功单位”;
国务院发出《关于表彰黄岛油库灭火抢险全体参战人员的通电》;
公安部、武警总部、消防局决定,给青岛市一、三、四公安消防中队记集体一等功;
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授予阎正连烈士“灭火战斗英雄”的称号,颁发一级英模奖章;
追认杨永烈士为公安战线一级英模;
追认王兴田四烈士为“灭火战斗英雄”;
田世芳等4人一等功,其他还有不少参战单位和人员立功受奖。
黄岛油库烈士纪念亭
8. 事故有关人员的处理
对于火灾的相关责任人有以下处理:
(1)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局长吕某给予记大过处分。
(2)管道局所属胜利输油公司经理楚某给予记大过处分。
(3)管道局所属胜利输油公司安全监察科科长孙某给予警告处分。
(4)管道局所属胜利输油公司副经理、兼黄岛油库主任张某,对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,考虑他在灭火抢险中,能奋不顾身,负伤后仍坚持指挥,积极组织恢复生产工作,可免予处分,但应作出深刻检查。
参考资料
1. 网易新闻网 资料:1989年青岛黄岛油库大火
2. 青岛新闻网 黄岛油库8.12特大火灾事故
3. 中国消防人 油罐火灾的统计分析
4.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
5.石油库设计规范 ( 修订本 ) GBJ 74 — 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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